孝南区马鞍村联村光伏扶贫电站2023年2、3月光伏发电收益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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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孝南区推进乡村振兴“三项行动”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04/10

      根据《国家能源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8〕29号)、《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开办发〔2017〕61号)、《省扶贫办关于印发〈湖北省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使用实施办法〉的通知》(鄂政扶发〔2020〕8号)、《区扶贫办关于印发〈孝南区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实施细则〉的通知》(孝南政扶发〔2020〕2号)精神,为尽快将光伏扶贫电站发电收益资金拨付至各村集体,促进贫困村集体经济和公益性事业发展,区推进乡村振兴“三项行动”办公室制定2023年2、3月光伏发电收益资金分配方案(详情见附件)

孝南区马鞍村联村光伏扶贫电站2023年2、3月光伏发电收益分配方案.pdf

公示时间期限10天(4月10日-4月20日)

投诉监督地址:孝感市孝南区交通中路6号

国家监督电话:12317

联系人:郭楚云

联系电话:15072573238

监督电话:0712-2859617

电子邮箱: 779257569@qq.com

孝南区推进乡村振兴“三项行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