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资金)项目纳入衔接资金项目库并予以备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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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发改委、省民宗委、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湖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农发〔2021〕25号)、《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孝南区乡村振兴建设项目暨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经部门申报审核、经区推进乡村振兴“三项行动”办公室审定,结合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际,现同意将你单位报备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资金)项目1个予以入库并备案。
关于将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资金)项目纳入衔接资金项目库并予以备案的通知.pdf
公示时间期限10天(2022年1月29日--2月8日)
投诉监督地址:孝感市交通中路6号
国家监督电话;12317
联系人:郭楚云
联系电话;15072573238
监督电话;0712-2859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