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2021年省级交通运输一般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及第二批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补充纳入衔接项目库并予以备案的通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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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鄂财农村发〔2021〕9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交通运输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第一批)的通知》(鄂财建发〔2021〕24号)安排,下达我区2021年度省级交通运输转移支付资金2982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472万元,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9号)、《湖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政扶发〔2021〕2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经前期村级申报、部门及乡镇审批、区推进乡村振兴“三项行动”办公室审定,结合2021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际,现同意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报备项目3个,共涉及衔接资金3454万元,补充纳入衔接项目库并予以备案。
关于将2021年省级交通运输一般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及第二批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补充纳入衔接项目库并予以备案的通知(孝南“三项行动”办发〔2021〕2号)(1).pdf
投诉监督地址:孝感市孝南区交通中路6号
国家监督电话:12317
联系人:郭楚云
联系电话:15072573238
监督电话:0712-2859617
电子邮箱: 779257569@qq.com
孝南区推进乡村振兴“三项行动”办公室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