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政资金垫付2020年7月孝南区光伏扶贫电站发电国家补贴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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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我区21座光伏扶贫电站(24个发电户号)累计发电523303千瓦时,根据各电站国家补贴标准应结算国家补贴资金233068.46元,国网省供电公司暂未支付。根据《孝南区财政局 孝南区扶贫办关于建立光伏扶贫项目国家补贴垫付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现申请财政资金233068.46元垫付全区光伏扶贫电站发电国家补贴。
请区财政局接到区扶贫办垫付资金申请后,将垫付国家补贴资金按乡镇拨付至乡镇三资中心,马鞍村联村光伏拨付至光兴公司。各村应按《孝南区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实施细则》向本乡镇三资中心申请使用光伏收益,并及时予以公示。
关于财政资金垫付2020年7月孝南区光伏扶贫电站发电国家补贴的函.pdf
公示时间期限10天(8月12日-8月22日)
投诉监督地址:孝感市孝南区永新路4号
联系人:郭楚云
国家扶贫监督举报电话 :12317
联系电话:15072573238
监督电话:0712-2859617
电子邮箱: 779257569@qq.com
孝南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