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南区关于下达2018年区级扶贫 资金备案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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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南区关于下达2018年区级扶贫
资金备案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乡镇: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17】9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专项扶贫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鄂政办扶发【2016】7号)、《孝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孝南区2018年统筹资金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孝南政办发【2018】15号)、《孝南区产业扶贫实施意见》(孝南农字【2018】33号)等文件精神,经各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研究,现同意你地报备的扶贫资金项目(项目及资金见附表)。
请各乡镇(场)及时与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联系,主动担起项目主体责任,不得擅自变更调整项目,切实加强项目管理,严格实行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公示公告、验收、报账等制度,并做好相关档案资料。切实做到专款专用,确保扶贫项目落地、扶贫资金发挥效益、村集体和贫困户受益。
附:孝南区2018年区级扶贫资金备案项目表
孝南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