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级安全饮水和村卫生室扶贫项目资金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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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级安全饮水和村卫生室扶贫项目资金安排的通知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17】9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专项扶贫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鄂政办扶发【2016】7号)、《孝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孝南区2018年统筹资金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孝南政办发【2018】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各乡镇、村级脱贫攻坚工作实际进展情况,区水务局、卫计局负责实施安全饮水工程和村卫生室项目。根据区水务局、卫计局的申请,现从区级统筹扶贫资金中列支村卫生室和安全饮水扶贫项目资金(项目及资金见附件)。
请有关部门与财政部门加强联系,切实加强项目管理,严格实行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公示公告、验收、报账等制度,并做好相关档案资料。切实做到专款专用,确保扶贫项目落地、扶贫资金发挥效益、村集体和贫困户受益。
附件:安全饮水工程和村卫生室项目表
孝南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5月9日